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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学教师 你的资格证需要注册吗?别错过29日前个人申报!

日期:2019/11/27 14:07:13 点击: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2日讯 昨天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符合注册工作要求的教师需要11月29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相关信息填报。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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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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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哪些人需要进行注册呢?

根据通知,本次注册对象为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各级教科研机构、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人员)且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3年进行首次注册、现注册已满五年的教师,须进行定期注册;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尚未注册的新进教师,须进行首次注册;

3、首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须重新申请注册。

已进行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人员,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今年应该怎么注册呢?

根据通知,今年11月22日-11月29日,教师本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按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填报,在系统中打印《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

11月22日—12月3日进行确认点现场确认。经各注册机构初审、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 12月27日前省教育厅将对各注册机构注册结论进行终审。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注册合格呢?

一、申请定期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为注册合格:

1.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具备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4.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6.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申请首次注册的,达到以下条件的为注册合格:

1.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4.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或试用期考核合格。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结论应为“暂缓注册”:

1.经注册机构审核,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的;

2.首次注册有效期内,任意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首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首次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四、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结论应为“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情形的;

2.首次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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