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9月6日报名 11月5日进行笔试
目前,山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发布,符合条件的考生9月6日至9日可网上报名,11月5日进行笔试。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6年起,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以下这两种情况的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9月6日至9日网上报名11月5日进行笔试
2016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日期为2016年11月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
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15个学科,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14个学科。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至9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
考区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10日16:00。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济宁考区除外),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通过确认的考生(潍坊、济宁考区除外)于9月16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6年12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师范生毕业超过3年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聊城晚报记者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