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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零证明”入学

日期:2023/5/10 11:26:14 点击:

4月28日,聊城市教体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统一义务教育招生时间,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零证明”入学。

  小学招收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收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市户籍、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各县(市、区)要综合生育人口变化、城镇化趋势等因素,提前分析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校布局规划,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保障能力,防止“大班额”反弹。要大力实施强校扩优行动,通过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分城乡、分学段精准掌握区域内待入学儿童底数,考虑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片范围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坚持稳妥有序原则。初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实时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动态变化,建立健全数据通报和联合预警机制,提前分析研判。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全部通过所在县(市、区)招生平台统一报名。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不得跨县域、跨范围招生,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需要政府购买学位的,县域内购买标准不得低于上一学年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科学确定入学条件。助力“青年兴聊”工程,提升青年子女入学服务能力,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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