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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检验电梯,聊城天润房产因此被罚款30万!

日期:2018/10/27 8:19:39 点击:

2017年12月,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电梯巡检中发现,奥林城市花园使用的10台电梯均未检验,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其中有个别电梯的检验日期停留在2014年5月,不符合电梯每年一检的规定。为消除安全隐患,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协调开发商、项目股东、物业公司等共同商讨解决途径,协商过程中,开发商、物业等部门配合不积极。随后,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7月对电梯的使用单位--聊城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聊城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检验电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局对聊城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10台电梯,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截至发稿,在监管部门的协助下,开发商已完备了电梯的相关材料,其中9台电梯已完成报检并通过了山东省特检院聊城分院的检验,剩余1台有望在今明两天完成检修并通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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