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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全面清理“未供先建”项目

日期:2019/4/29 10:26:22 点击:

   为确保全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遏制房地产开发项目“未供先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未供先建”项目进行清理。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在2019年4月30日前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未供先建”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并形成遗留问题清单。对清单内问题,原则上在2019年底前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个别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问题,最迟于2020年底前处置到位。

  《通知》要求,要加强房地产用地竞买资格审查和企业诚信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对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不按合同约定开竣工以及存在遗留问题清单外“未供先建”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面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土地竞买资格审查的依据。

  《通知》强调,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将“未供先建”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凡未按时申报或2019年4月30日后发生的“未供先建”行为,除依法对有关开发企业处罚到位外,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通知》对回迁安置房用地也提出要求,要求改变目前回迁安置房和可销售商品房混建的模式,对回迁安置区单独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单独办理供地手续。□叶晨雯 杨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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