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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

日期:2017/10/23 10:22:18 点击: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2017年10月19日,市卫生计生委举办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助产机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着重强调了贯彻落实《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重要意义,指出了当前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严格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责任制管理。认真实施《出生医学证明》属地化管理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受委托单位,要担负起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职责,确保全面规范落实省《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助产机构认真完善服务设施、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的审核、监督职责,每年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二是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对证件存放、制度落实、人员变更和部门协调等常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影响群众办证的现象。三是加强培训,要逐级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熟悉和解读《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要求,督导各级《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与管理机构全面、规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监督职责。

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全面领会了《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职责的法律意识,必将有效促进《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工作。(妇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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