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行业 > 正文

聊城829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被处理 追回医保基金1890.8万元,行政处罚15.3万元

日期:2019/12/8 11:09:13 点击:

聊城晚报记者从5日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聊城市医保局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基金监管和执法力度,有力震慑了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较好地遏制了欺诈骗保高发频发势头,真正把基金监管的责任扛在肩上。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210家,定点药店1992家,覆盖率达到140%;共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829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75家(暂停医保服务28家,解除医保协议16家,追回医保基金72家,行政处罚7家,通报约谈234家),定点零售药店554家(暂停医保服务240家,解除医保协议18家,通报约谈297家),暂停医保医师2名,共计追回医保基金1890.8万元,行政处罚15.3万元。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本江表示,截至11月底,全市实有定点医疗机构862家,定点药店1418家,多批次实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210家,定点药店1992家,覆盖率达到140%,共计追回医保基金1890.81万元,市医保局本级追回医保基金1044.69万元。其中,查处6家民营医院违规问题,追回医保基金51.37万元,罚款13.8万元。查处18家医院公立医院违规问题,追回医保基金419.9万元。对各县(市、区)医药机构抽查20%,查处37家医院违规问题,追回医保基金287.75万元,

  根据省医保局智能监控反馈发视的情况,查处阳谷县中医院、冠县东古城医院、莘县大张家镇卫生院和开发区广平中心卫生院违规问题,追回医保基金27.8万元。

  围绕市纪委监委重点督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茌平第二人民医院、开发区广平卫生院、临清市八岔路卫生院、冠县中医院、莘县徐庄卫生院、阳谷县定水卫生院、高新区顾官屯卫生院7家医药机构违规问题,追回医保基金8.15万元。

  罗本江表示,经过一年的工作,成效初显,截止到第三季度,全市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同比下降9.1%。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对象“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态势初步形成。

  新闻延伸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宗锋)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还公布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截至至11月底,聊城市医保局市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5起。分别为:

  1.聊城铁西医院,存在违规套取、违法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据《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82023.94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罚款18356.48元。

  2.聊城凤凰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违规套取、违法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据《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22997.10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罚款45994.2元。

  3.聊城恩华中医医院存在违规套取、违法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据《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聊医保发〔2019〕47号 )和《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83850.54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罚款20539.3元。

  4.聊城残疾人康复医院存在违规套取、违法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据《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51118.01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罚款43761.8元。

  5.聊城永衡康复医院存在违规套取、违法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据《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4432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罚款8864元。

  6.阳谷艾珂眼科医院存在违规套取、违法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据《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阳谷医保局对当事人罚款4012.8元。

  此外,协议处理典型案例包括以下两件:

  1.莘县东鲁医院违规问题相关情况

  省医保局收国家医保局转办投诉件,反映莘县东鲁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9年4月,省、市和县医保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莘县医保局根据有关规定对东鲁医院处理如下:1、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从未结算的医保基金中扣除违规费用163991.34元;3、追缴东鲁医院2018年度医保统筹金保证金110739元。

  2.莘县大张家镇卫生院违规问题情况

  省医保局反馈莘县大张家镇卫生院CT使用率较高。聊城市医保局组织莘县医保局,于10月14日对该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问题。莘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1.责令莘县大张家镇卫生院改正上述问题;2.给予一名主治医师、一名副主任医师暂停医保医师资格3个月的处罚;3.追缴违规费用59203.2元;4.在全县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CopyRight 2002-2015 诚信网、聊城市诚信建设促进会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聊城东昌东路159号 电话: 0635-8305688 鲁ICP备160170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