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推行用血直免政策
( 通讯员 张文娟 兰菲)7月25日,在聊城市人民医院临床用血的患者冯磊(化名)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即收到了住院处用现金垫付退还给他的用血减免费用。这是我市医疗机构进一步简化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流程,推行用血直免政策的一个案例。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推行了用血直免这一惠民政策。
记者从聊城市中心血站献血服务科获悉,为深入贯彻“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近期,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陆续推行用血直免政策,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在住院时产生的临床用血费用,可在出院办理结算手续时直接减免,免去了复杂的流程及提交各种材料。
据了解,临床用血减免费用是指血站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不包括由医院收取的用血者自身因输血产生的血液检测等相关费用。
用血直免对象包括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即“受益人”(目前在青岛、济宁、烟台、临沂献血的献血者,不在用血直免系统中,本人需通过当地血液中心公众号报销)。
那么,如何实现用血直免呢?以聊城市人民医院为例,步骤为:第一步,患者临床用血后,在病房填写《无偿献血用血费用减免知情同意书》,将献血者、用血者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西区住院处。第二步,住院处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登记患者的住院号、代办人的手机号、患者或代办人的银行卡信息。第三步,患者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住院处在用血减免系统中录入献血者、用血者的信息,上传资料,根据医保审核的血费情况填写用血数据,产生血费报销减免金额,打印减免单。第四步,住院处采取两种退款方式退还患者的用血减免费用。一是患者到窗口可优先选择退现金,住院处本着方便患者和即时处理的原则,将现金垫付给患者,月底统一在财务管理部报账,与财务管理部及时对账平账;二是对于已离院的患者,住院处向财务管理部提供患者或家属的银行卡信息及退款明细,财务管理部按照有关付款手续进行转账。
用血直免标准也有明确规定,一是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血站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二是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三是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四是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减免标准互不影响。五是每捐献1个治疗量的单采血液成分,按800毫升全血量予以减免费用。六是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首次复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减免标准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的献血者,减免费用为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无偿献血者在省内多个血站献血的,临床用血减免费用由各献血地血站按献血比例进行分摊和结算;献血地和用血地减免标准不一致的,按照献血地减免标准执行;用血者有多个亲属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只在用血费用限额内予以减免,不予分别重复减免。
据了解,未在就诊医疗机构办理直接减免血费手续的患者,可通过“聊城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等线上方式或到聊城市中心血站现场办理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