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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丨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商家达37万家

日期:2024/3/15 15:48:08 点击:

 放心消费,全域创建。3月1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去年以来,我市积极引导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维护消费安全,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商家达37万家,省、市、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4万家。

  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我市积极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持续推动创建活动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强创建单位特别是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管,推动落实创建要求。针对商场、街区、景区、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宣贯、培训解读、落实倡议等活动,推动落地实施。扩大消费环节“无忧退货”,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购物“后悔权”,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等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助力提升消费信心。截至目前,我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3.2万家。健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建成99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渠道的消费投诉举报,确保消费者满意度保持在高位。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对投诉量较高的58家企业进行公示。

  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的和谐环境,激发消费潜力,我市强化服务型监管,集中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整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排查风险隐患,让监管走在风险前面,重点关注消费热点、生产消费集聚区,组织开展风险研判会商,研究应对举措。根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对市场主体开展事前指导引导,针对性落实合规指导、提醒告诫、惠企政策宣讲、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做到警示在前、教育在前。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导向,对34家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两书同达、回访、帮扶等工作举措,既包容审慎,又重违严惩。

   邹辉 通讯员 高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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