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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引导实体店实行“无理由退货”

日期:2021/4/25 13:45:39 点击: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辉 通讯员 高稳)商场里的物品琳琅满目,一不小心就“冲动消费”,东西买回来却无处可用,后悔了怎么办?近日,记者从全市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聊城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引导适合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给消费者更多的“后悔权”。

  近年来,线上消费“7天无理由退货”早已形成社会共识,可广大消费者期待已久的线下无理由退货,则因受各种因素干扰,落地步履维艰。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聊城将坚持“经营者自愿、行业自律、承诺即受约束”原则,要求所有适合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积极结合自身特点,尽快实行无理由退货。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积极指导经营者规范使用无理由退货标识,引导经营者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消费升级。

  针对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政策,百货大楼相关负责人表示,无理由退货是一种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益的双赢尝试,既有利于消费者放心消费、满意消费,也有利于商家提升购物体验,打造质量和服务口碑,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聊城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选取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较高社会知名度、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专柜、品牌店、建材家居店等线下实体店,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并引导它们主动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持续拓展创建的深度和广度,深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

  为确保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政策顺利“落地”,聊城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指导和监督经营者对照放心消费创建指南和日常监管要求,在质量、服务、售后、消费争议处理等方面严格落实法定义务,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消费纠纷处理、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柜台,中纠纷不出商场,大纠纷不出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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