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设建筑市场主体“红黑榜”
日期:2016/8/23 10:43:27 点击:
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缺乏扬尘污染防治、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等情况一直是建筑业难以解决的问题。近日,泰安市住建局出台《泰安市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考核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进行考核,通过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实现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行为的联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细则》适用范围为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设(开发)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监理企业和项目总监。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行为、农民工管理和工资发放行为、市场行为等情况。考核由市建管局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周期结束,分值清零。项目考核通过综合考核、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三种方式实施,考核结果在“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汇总和公布,考核结果记入信用档案。
本次考核细则制定了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奖罚机制,并建立了考评结果通报制度。对在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考核记分、审核、上报、公布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相关人员和单位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此次考核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及时预防、排查和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避免和减少恶意欠薪行为的发生,保障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泰安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