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看待“餐车不消费不能坐”
近日,有旅客称,她带孩子乘火车没买到座位票,去餐车却被告知不消费不能坐,还要求两个人就要买两份餐,无奈她只好带着孩子站了一路。对此,12306明确回应:餐车确实需要消费就座,并且还有相应的“最低消费标准”。有乘客对记者表示,现在是暑假,出门旅游的人很多,许多人都只买到站票,餐车又把人拒之门外,有点不太人性化。(8月8日极目新闻)
“经营场所,消费入座”,是市场经济的通行做法。在火车场景下,这一“规则”和“默契”,却变得模糊起来。究其原因,还是与火车自身的复合属性有关。火车,作为一种交通载运工具,在我们的语境内,兼有公共性、公益性和商业性。事实上,不少火车线路,票价并不足以覆盖成本,其首要的功能设定,不是创收盈利而是满足大众的出行需求,这是其公共性、公益性的体现。而在火车车厢,却也有局部空间是“强商业性”的,比如说餐车等,这并不矛盾。
火车的“半公益半商业性”,恰恰是很多分歧、争端的根源。“餐车不消费不能坐”,基于在商言商的逻辑,当然毫无问题。可若是“你和他谈经营,他和你谈人性”,那么或许就无法对话了。需要理清的是,火车的公共义务与公益责任,并不是无限化的,而是仅就“基础服务”或曰“核心功能”而言的——具体点说,就是确保乘客能够相对低成本地、安全地被送到目的地。除此之外,诸如餐车就座等,显然就属于“增值服务”了。
按照一般性理解,“经营场所,消费入座”,当然毫无疑义。可问题在于,置于具体语境内,一些乘客没抢到坐票无奈选择站票,且餐车很多位置“空着也是空着”,不让人坐,岂不是有点不近人情?这隐约构成了一个微妙的“社会实验”,牵出了所谓“伦理担当”与“商业规则”碰撞的古老命题。火车车厢内的微缩餐饮市场,面临着远比普通餐厅更为复杂的境况。那些天经地义的商业范式,那些理所当然的经营权力,被泛道德化审视和施压,这无疑使得局面变得棘手。
“餐车不消费不能坐”,有的车次上,对此态度强硬、寸步不让。当然,也有一些车次上,采取了更为温和、灵活和妥协的姿态:“不会直接劝离,而是建议他们在用餐期间把座位让给就餐的旅客。”这种差异性、不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乘客群体的心理预期和行为模式。那么,餐车管理员们到底是应该“照章办事”,还是用情商、话术、眼力见儿“见机行事”?这着实没有标准答案。
但我们知道,火车上,那种常见的弹性的秩序、拉扯的博弈、妥协的艺术,很多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遵守规则,首先是明确规则,这个规则理应是预设的而非试探的,是刚性的而非伸缩自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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