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1月3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心主任潘胜军解读了《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任规划师制度的推行实施,要求充分发挥责任规划师专业优势,全面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的工作要求,以专业视角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城市规划在街区层面落地,经多次讨论研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乡村规划师的内容,起草了《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
《办法》的出台,可有效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区、乡镇双落地,促进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办法》的实施构建起了政府、基层和技术服务团队之间沟通的桥梁,责任规划师作为基层规划的组织者、策划者与协调者,在提升基层规划治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治理日益精细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责任规划师制度将会持续优化完善,不断提升城市共商、共建与共治水平。
《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工作保障四个方面。责任规划师的组织采取“1+N”形式,“1”即聘用1个责任规划师团队,“N”即责任规划师团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服务一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基本职责包括调研摸底、上传下达、技术咨询、规划评估、总结宣传。责任规划师将在历史街区、已建城区、新建城区、乡村地区等不同区域开展工作。责任规划师要定期到责任单元进行调查研究,宣传规划及有关政策,提供规划咨询;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开展有关工作,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与责任单元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专业建议。
同时,建立市规委会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县(市、区)实施、乡镇(街道)落实的全链条运行机制,确保责任规划师制度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任务,强化措施,明确负责同志及负责部门具体对接责任规划师,保障责任规划师的办公、调研等工作条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