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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中医院因配制不合格制剂被点名通报

日期:2017/11/15 11:37:29 点击:

  13日上午,山东省食药监公布了全省4家医疗机构的7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抽检不合格名单,聊城市中医医院因配制的不合格柴胡疏肝合剂被点名通报。

  四家医疗机构的7批次医疗机构制剂分别为:聊城市中医医院配制的柴胡疏肝合剂(批号:20170304,规格:240ml/瓶);淄博市博山区中医院配制的全虫胶囊;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配制的荆防止痒颗粒、消斑玉容颗粒;郯城县皮肤病防治站配制的氢化可的松乳膏,炉甘石洗剂,复方尿素乳膏等,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鉴别、检查等。

  记者从聊城某医院一名药剂科医师处获悉,柴胡疏肝合剂是中药制剂,属温和药物,主要是用来治疗肝气郁滞症,胁肋疼痛,胸闷善太息,情志抑郁易怒等病症。在临床上,常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慢性胃炎、肋间神经痛等属肝郁气滞的患者。

  据悉,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法对有关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不合格产品及相应医疗机构,相关市局也已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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