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抽检11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李建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28大类食品188批次样品,检出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罐头、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
6批次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山东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四方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鲜得味豉汁口味金枪鱼罐头(原产国:菲律宾),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花园路143号馒头店邓波加工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紫陵惠多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馨香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自家枣铺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日食一果商贸有限公司)在网购平台(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日食一果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乌梅,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还有2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思林镇梁世毫糕点店加工自制的油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黎梅餐饮摊加工自制的油条。
5批次食品兽药残留超标
存在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的5批次食品中,有3批次是鸡蛋,分别是:河北省石家庄柏业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陈鹏鸡蛋批发店的鸡蛋,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柳梧新区顿珠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西藏牧咯商贸有限公司的鲜鸡蛋,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文培义鸡蛋销售的、来自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利民养鸡场的藏鸡蛋,甲砜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另外2批次兽药残留超标为鲤鱼,且均为地西泮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分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富泰超市(鲤鱼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幸福北街市场莲彬水产),河南大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都路分公司(鲤鱼来自河南小丁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