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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聊城低速电动三四轮禁行区域有变化

日期:2023/8/22 17:35:04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

自2023年8月20日起

对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依法登记的低速电动车

扩大禁行范围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抵制驾乘并劝阻低速电动车

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选择合法、安全、有车辆保险的

交通工具出行

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城市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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