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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日期:2016/10/25 10:57:27 点击:

山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年底前省级信用平台数据量突破3500万条,试点城市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共享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我省正处在经济转型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更加迫切。

省发改委主任王忠林表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利于优化全省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营造更加浓郁的诚信氛围,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必要的软实力支撑。

去年以来,省发改委会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加快决策部署,围绕制度体系、平台建设、数据共享、联合奖惩等方面狠下功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日益完善。

在加强顶层设计方面,山东出台了全省第一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印发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起草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使用管理办法、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省编办出台了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省水利厅印发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着力加强标准建设,围绕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信息安全和建设管理等方面,制定了28项标准草案,有力保障了社会信用体系的顺利建设和规范发展。

同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见成效。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协同机制初步建立,省发改委联合人行、财政、环保、公安、质监等40余家部门和单位,印发实施了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等6个联合惩戒备忘录。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信息及时共享,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务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工商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名录,已在省级平台实现互联共享。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限制25.2万人次购买飞机票、14.1万人次购买高铁、卧铺等车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已经初步形成。

“信用山东”平台显成效

据了解,自2015年底上线以来,“信用山东”网站总浏览量已突破30万人次,社会关注度远超过一般政务类网站。

该网站基础支撑系统逐步健全,开放服务平台、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实名认证系统等陆续投入使用。尤其是开放服务平台,灵活对接各类数据库,能够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多元化定制服务。与此同时,专题应用系统加快推进,企业债券信用管理、地理信用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红黑名单等专题应用系统已开发完成,正在进行内部测试。截至目前,平台一期建设目标已全面实现。

去年以来,全省信用数据征集共享实现突破。突出信用大数据归集,省民政厅、公安厅等开通了与省级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接口,省发改委、省编办、人社厅、住建厅、水利厅、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署了前置数据库,实现了数据自动化对接,全省累计归集数据量超过了3300万条。突出“双公示”信息,全省共归集“双公示”信息170万条,向“信用中国”的报送量连续6个月居全国第一位。突出数据关联整合,企业法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已基本建成,拥有了对外提供信用查询报告的能力。目前,省级平台已具备了数据的自动化归集、智能化管理、多元化共享、可视化分析等功能。

以示范城市为载体

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荣成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截至目前,我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顺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总量居全国第一位。各示范城市均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信用工作的领导机制,制定了工作推进方案,信用体系建设进展较快。省级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济南、济宁、聊城、莱芜4市以及平度、滕州等12个县(市、区)开展综合性试点,省检察院、人社厅、农业厅、质监局、济南海关等7个部门开展行业性试点,烟台海阳、潍坊寿光开展特色县域试点,青岛西海岸新区、威海经济开发区开展特色园区试点。

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各市要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现辖区内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信用记录的全覆盖。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及时性、准确性,力争年底前省级信用平台的数据量突破3500万条;强化信用平台核心枢纽作用。提升省级平台整体功能。强化信用信息智能化管理,确保数据实时推送、及时更新和安全防护,适时推进省级平台二期工程建设,重点开发建设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关键领域联合奖惩系统等。全面启动17市平台建设。各市参照省级信用平台的数据标准和技术参数,建设本级平台。加快实现全省互联共享。试点城市(单位),年底前与省级平台互联对接,其他市(单位)2017年底前全部互联共享。

同时,深化信用信息推广应用。率先推进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各成员单位把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在项目核准备案、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出入境管理等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平台,优先安排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让信用成为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积极推进在商业和社会领域的应用,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商业信用信息的深度融合,鼓励有关单位在金融信贷、电子商务、医疗服务、水电煤气缴费等领域,向信用良好的对象提供便利条件和优先服务;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政务信息上网公开、社会事务网上办理、政府效能网上监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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