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存痛点
“保险业正面临环境变化,一是监管和法律环境日益趋严,二是技术驱动下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在‘互联网+’热潮的影响下,移动互联网与传统保险相互渗透,保险企业进入新领域。”泰康保险集团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靳毅在近日举办的“保险风险防范热点问题研讨会”上表示。
众安保险大数据实验室负责人彭勇向记者表示,2011年至2016年,互联网保险业务主体从28家上升至117家,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大幅增加。近几年,我国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取得了很大进展。
而波士顿咨询公司近日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在集团化、数字化、国际化趋势下的组织与人才变革之道》报告中也指出,中国保险业迎来数字化新时代,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趋势愈发明显,数字化转型势在必行。
需用大数据思维解决问题
上述报告指出,以互联网、移动、社交网络、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为保险业数字化提供了技术支持,改变了保险业务模式和运营模式。
一方面,互联网的应用为保险公司开发直销渠道提供了更多的可能,用户依赖度越来越高的智能移动设备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庞大的客户基础;另一方面,飞速发展的大数据将“改良”传统保险行业的日常运作,也将“颠覆”传统的保险业务边界与商业模式。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我国目前互联网保险发展较快,在国际上发展水平也较高,但主要还处于拓展渠道的阶段,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利用互联网卖保险,但其他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卖保险。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除了目前已经获得牌照的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之外,其他保险企业都拥有官方网站,其中多家险企开通了官网销售保险的功能。比如,中国人寿的网上商城主要销售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购买流程包括选产品、算价格、填信息、支付保费这四个简单的步骤。
彭勇认为,现代化的软件和系统拓宽了保险销售渠道,客户购买保险越来越简单,价格愈加便宜和透明,保险涉及的各方交流与合作也更加便捷。但是,在保险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也面临其他问题。比如,难以突破传统销售思维、缺乏服务意识、缺乏用数据解决问题的思维、业务模式缺乏创新、与客户沟通的互动平台效率低等。
彭勇强调,数字化转型不是简单的将企业现有的流程用互联网链接起来,而是需要建立数据引导决策的思维,采用数字技术优化运营流程,应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服务,专注于客户通过不同渠道所得到的数字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当然,互联网保险发展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程度,社会保障体系的配套,保险服务是否跟得上等。进一步说,未来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关键点在于理念问题,保险公司需要更多的关注保险服务与保险产品。”王绪瑾表示。
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开启
多位受访人士向记者表示,监管层正积极规范和引导保险数字化发展的方向。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保险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监管基础。随后,保监会先后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刚要》为保险行业数字化创造了良性环境。
今年5月初,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再次强调,落实“互联网+”行动,鼓励保险机构围绕互联网开展商业模式、销售渠道、产品服务等领域的创新,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需求。
靳毅表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开启了“全天候”监管时代,保险行业落实“1+4”体系,切实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强化监管,整治公司治理、资金运用乱象,增强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而针对险企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客户隐私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等风险,靳毅认为网络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开启了网络安全“全方位”监管时代。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等3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将保险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各类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以及与保险市场活动相关的其他机构和人员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备忘录》将加快建立保险业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生根。
“失信惩戒,保监会一直有相关的部门规定,但《备忘录》由多部门联合发布,其法律效力相对较高,说明这项规定的必要性。对于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一旦被列为失信对象,将难以开展业务。这就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在面对消费者时,要更加谨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于海纯说道。
保险科技人才缺乏
保险业实现数字化转型,除了政府监管机构保驾护航,也需要改善内部管理。彭勇指出,缺少保险科技人才是数字化转型的一大痛点,前述波士顿报告中也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说明。
报告认为,中国的保险企业在人才和组织方面仍普遍面临数字化人才短缺、未能建立适应自身发展阶段的数字化组织架构等痛点。保险公司高管大多不具备数字化转型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对最新涌现的金融科技没有深入的了解,导致难以跟上数字化市场发展的步伐。
此外,创建数字化机构所需的人员需要具备特定技能,如大数据分析能力、数字化管理能力等。然而,具备这些技能的人才供应远不能满足需求,保险公司难以通过内部培训迅速充足数字型人才,而且现有数字化技术人才也不足以支持转型需求。
针对保险企业在数字化进程中面临的诸多挑战,报告建议,保险企业需要快速构建数字化人才团队,一方面对企业内部现有人员的培训、职业规划和绩效评估作出调整,体现数字化元素,另一方面积极从企业外部吸纳专识深厚、业务能力出色的数字化领域的高管人才,填补内部人员在数字化技能上的空缺。
BCG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区人才与组织专项负责人阮芳表示:“在全面数字化转型并构建数字化能力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在组织架构上通常会经历百花齐放、卓越中心和赋能授权三大阶段,未来数字化组织将更多地呈现‘大平台,小前端’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