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见出台
银行、证券、保险,是金融业的“三驾马车”。保险在金融经济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与保险的重要性相伴的却是公众对保险的认识程度不够。
8月13日,聊城晚报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聊城保险业改革创新,有效发挥现代保险服务业在服务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聊政发[2016]30号)。
《实施意见》共6大部分21条,涉及市政府39个责任部门,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用“前所未有”来形容《实施意见》的意义——
“这既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见精神在聊城的具体贯彻执行,又紧密结合了聊城市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聊城保险业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在聊城保险业发展历史上前所未有。”
【起草情况】
历时半年多调研成稿并完善
《实施意见》是市金融办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研究起草的,并经市政府常委会议通过。
“该文件的起草,主要依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5〕9号)。”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
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聊城市保险业现状,出台《实施意见》已非常必要——
近年来,全市保险业有效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聊城仍存在社会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保险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出台《实施意见》,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上级文件精神与我市实际情况的结合,文件起草过程中,市金融办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对全市重点保险险种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初稿。
随后,召集市内保险机构代表召开座谈会,充分征求行业内的意见、建议,并对初稿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6年4月份,征求意见稿送市环保局、市教育局等39家市直部门进行会签,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5月份在冯艺东副市长召集下,各部门完成了会签并形成草案初稿。
7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8月2日正式印发。
【主要内容】
共6大部分21条意见
记者请城区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太平财险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彭振国表示,《实施意见》充分贯彻了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聊城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实际,共六大部分二十一条意见,且每项工作都分类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指导意义。
关键词1:完善社会治理
重点发展六个重点领域责任保险
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实施意见》提到,运用保险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并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通过商业保险可以分散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风险,减少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从而解决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的压力。
《实施意见》提出“运用保险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作用,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民生问题提出重点发展环境安全、医疗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6个重点领域的责任保险工作;突出我市保险创新工作,提出“认真总结我市治安保险的首创经验,创新治安保险工作机制,扩大治安保险覆盖面”。二是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商业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可以有效地丰富社会保障的层次,提高养老和健康保障水平,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创新养老保险服务。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二是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关键词2:支持“三农”发展
鼓励开展牡丹、西瓜等特色农产品保险
农业保险是保险业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农业大市,“三农”保险也是我市保险业着力突破的一个重点领域。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拓展‘三农’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各级地方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逐步将中央、省级财政补贴的险种全部开展起来。
二是加快“三农”保险创新。突出聊城特色,提出了鼓励开展牡丹、西瓜、黑毛驴等特色农产品保险,全面推广种粮大户“二次保险”。
三是健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整合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资源,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农业生产防灾减灾。
四是发挥保险业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提出积极探索和创新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
关键词3:服务实体经济
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永恒主题,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作用”——
一是积极引进保险资金。提出“对在保险资金引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保险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表彰中给予适度的政策倾斜”的激励措施。
二是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吸引国内外保险专营机构、地区总部和研发、培训、信息、后援等职能中心入驻我市。
三是创新服务小微企业。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信用增级,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融资。
四是推动保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
五是加大支持企业开发国际市场的力度。
关键词4:保险业规范发展
依法惩治销售误导、拖赔惜赔等行为
保险行业的规范发展是树立品牌形象,实现保险行业做大做强的内在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保险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创新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服务,改变同质化现象,避免恶性竞争。
二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依法惩治销售误导、拖赔惜赔等行为。
三是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
四是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
另外,保险业是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金融服务产业,政府支持推动对行业发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前瞻性、公益性的保险服务,只有通过政府推动引导和政策支持才能使其成长发展,更好地发挥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全面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四是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