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低风险区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12类人员应检尽检
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方案
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低风险区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12类人员应检尽检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巩固拓展疫情持续向好发展态势,加快推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日前,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保持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现有各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保持专家指导与科学决策机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科研攻关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
《方案》明确,强化口岸疫情防控,实施省外、省内,航空、海港分类管控。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加强日常消毒、环境卫生和个人防护。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认真落实“一校一案”,严格学校开学核验,加强疫情应急处置和日常防控,强化联防联控和工作联动。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做好患者救治,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和医疗物资储备,严防医院交叉感染。
《方案》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未发现病例社区,应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物理隔离”。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不得超范围实施人员隔离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按规定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全面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采取多种方式优化提升查验通行效率,做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完善关键环节防控措施,科学调整应急响应,高度重视口岸城市、发生本地病例等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早、小、严、实”原则,加强调查处置,严防疫情输出和扩散蔓延。
《方案》明确,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加强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和健康检测,做好关爱帮扶,严防疫情输入。加强无症状感染筛查和管理,继续坚持“五个一律”,强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实行住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加强居民个人防护,增强健康意识,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做好消毒防护,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加强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四类人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学生摸排重点人员、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教师、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以及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机构建议排查的人员等12类人员应检尽检,广大群众按照“自愿、自费”原则愿检尽检。
《方案》强调,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明确5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级疾控中心能够开展核酸检测。提出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地方立法,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启动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疗费豁免制度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加快新冠肺炎疫苗、药物、检测试剂和诊疗技术研发应用与人才培养,加强新冠肺炎等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积极促进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