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细则来了:在山东,手机、平板、智能手表…… 这样买更划算
1月20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印发《山东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数码产品补贴标准、补贴流程及方式、审核流程等。
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2025年,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通信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起启动,具体时间以各市通知为准。
通过指定购新补贴平台 实名认证申领补贴
《实施细则》提出,消费者可通过所在地指定购新补贴平台,实名认证申领补贴资格,在当地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自愿选择门店参加购新补贴活动。
各市要以方便消费者申领购买为目标,以操作简便、好用快捷为原则,以支付立减为主要方式,丰富支付渠道,合理设计补贴申领流程,确保资格申领界面友好、便捷、操作步骤简洁流畅。
需要现场拆封、开机并激活
《实施细则》要求,各市要强化数字赋能,对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补贴产品交易真实性以及同一消费者补贴资格的唯一性、同一件产品享受补贴资金的唯一性进行校验。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易变现电子产品,需现场拆封、开机并激活,销售企业需做好SN码、IMEI码等必要产品信息的采集工作。规范开具交易凭证与发票,并载明购买人、补贴产品的相关必要信息(SN码必填),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无误后,由各市交易平台审核并上传至省平台系统校验,确保每笔交易闭环、可溯,有效防范骗补套补行为。要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等工作,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
同时,对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加强监测预警,有效拦截各类异常交易订单。
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
《实施细则》强调,各政策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得虚假挂靠门店。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要提升资金使用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防范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