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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征信为共享经济筑牢信用“篱笆”

日期:2017/7/10 10:25:31 点击: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一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力挺共享经济。“分享经济在中国拥有巨大的市场,有多年工业化形成的各类产业,现在不管是共享单车,还是其他在‘互联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

技术进步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插上了共享经济的“翅膀”。共享经济的发展提高了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有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发展,对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中累积的深层次矛盾给出了新思路。

通过互联网,共享经济将所有人链接在一起,并在极短的时间内让尽可能多的闲置资源发挥效能,这种商业模式给人们生活品质以前所未有的扩展。为顺应新经济发展趋势,近年来政府层面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积极鼓励和引导共享经济模式。网约车、共享租房、互联网金融、云端平台、协作经济、零工模式、知识付费等一系列共享商业模式在本土“开花结果”。

纷繁多彩的共享模式伴随着市场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据国家信息中心对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共享经济增加值约为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5%,按照这一增长速度估计,到2020年共享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将超过10%。

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其对经济产生的作用亦是利大于弊。不过正如其它商业模式一样,共享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对于共享经济而言,当前信用风险日益凸显,值得警惕。

以共享经济为代表的的新经济能否取得健康持续的发展,关键在于构建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然而目前在共享经济发展中,相关主体之间的失信行为日益增多,市场中的产品和服务的品质良莠不齐。在“互联网+”环境中,分享经济还表现出“线上集中,线下分散”的特点,各种分享平台不具备对用户信息的审核、甄别条件,这也导致一些不法之徒盗用、冒用他人信息,同时也存在大量平台虚构夸大服务条件和服务资质的造假问题。

部分共享平台在用户信用信息管理方面,大多依赖于用户评价作为判断供应商信用的依据,虽然这种评价机制本身有效,但是这种机制的天然缺陷在于很难在平台之间形成联动效应,也就存在一个无法互证的漏洞。这就造成了平台所给出的信用评价与实际交易行为脱节的风险,这一漏洞同时也给刷单炒信营造了一个滋生蔓延的“温床”,从而给市场造成了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恶劣现象。

为此从去年开始,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对恶意炒信行为展开联合惩戒行动。虽然反炒信治理取得良好效果,但对于共享经济面临的信用风险问题,仅依靠行政监管手段,或是共享平台信用监管的单打独斗,无法走出信用约束乏力的困境。

大量失信行为给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威胁,如何治理和规范共享经济中的失信行为,还需仰仗大数据征信来突破这道瓶颈。笔者以为,发挥共享平台对经济的正效应,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撑。完善信用约束应当借助于互联网和移动支付产生的颠覆性力量,在基于海量数据的基础上突破共享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信用瓶颈,同时依靠市场的力量为共享经济筑牢信用“篱笆”。

市场具有高效配置资源的能力,同时也具有一定程度修复风险的能力。以共享经济遇到的信用风险为例,在共享经济规模壮大的同时,市场中也出现了很多第三方大数据征信机构。这些机构的出现的价值于,为共享平台防范信用风险。比如芝麻信用为共享单车等多家企业提供个人征信服务,同时也帮助企业进行反欺诈、信用风险识别等服务。从运行效果看,大数据征信能够给出相对客观的信用全景图,从而避免共享平台面临的信用欺诈等风险。

突破信用瓶颈,不仅要实现大数据的共享分析和预测,同时也要扩大信用监管联动,通过联合惩戒的机制鼓励守信,惩戒失信。因此实现公共信用、金融信用与大数据征信的共享,才有助于推动互联网时代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融合“政府+市场”“线上+线下”“金融+数据”,才能强化共享经济领域的联合奖惩效力,有效防范风险。

共享经济的健康长足发展离不开信用监管的有力保护,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制定该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的标准和规范。这个规范,既要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又要杜绝信用漏洞的危害。如何做到对共享经济中出现的信用风险既管得住又约束的恰到好处,这考验着政府和企业部门的创新水平和智慧。(韩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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