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这些新政将影响你的生活!
提前退休、高温津贴、小汽车驾照“一证通考”、摩托车全国通检……6月1日起,这些政策、规定将要落地生效,影响你的生活。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所谓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
6月起,对于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而言,将增加一项收入——高温津贴。
2012年6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公安部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全国“通检”范围,推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同时推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实行,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6月1日之后,满足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在同一登记地登记、同类型号牌、非营运车辆这四个条件的机动车,可以互换车牌。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
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