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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1/11/14 22:20:05 点击: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典型城市名单的通知

鲁信用办〔2021〕6号

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先进城市的示范带动和表率引领作用,持续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工作安排,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现确定莱西市、莱州市、栖霞市、海阳市、青州市、肥城市为我省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

各典型城市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在今年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排名始终位于前列,探索形成一系列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市要结合实际,对标先进,深入学习借鉴,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各典型城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化工作成果,争取实现更大突破。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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