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三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上级部署要求,制定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日至31日
三、宣传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民法典“十进”,实现宣传阵地全覆盖。推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加大民法典在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发挥好普法志愿者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进校园宣传活动。
(四)充实普法力量,加强以案释法。利用好全市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做好民法典课程安排和内容制定,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需要,选聘不同层次的讲师团成员,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工作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释法说理。
(五)加强阵地建设,增强宣传效果。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交车、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形成学习宣传的强大声势,利用好民法典主题宣传公园、宣传场馆、宣传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加大民法典网络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
(六)注重普治并举,做到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将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中,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开展;与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一)突出思想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