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
日期:2023/10/18 11:41:30 点击: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时间的限制。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就得一年以内申请了。”10月13日,在莘县某建筑工地的“调解工作服务站”,农民工李凯得到了这样的答复。今年,我市不断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今年,莘县在施工工地现场建立了“调解工作服务站”,向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民工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将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关口前移,提供上门服务,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服务效能,将调解仲裁扎根到农民工劳动的一线。我市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创新方式开展“普法讲堂”进工地、“流动仲裁庭”进工地、“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进工地、“调解工作服务站”进工地等系列活动,提高用工单位及农民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提升调解仲裁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维权服务效能。
除了调解仲裁进一线,我市还加大普法力度,向广大农民工普及工会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莘县大王寨镇的外来务工人群较为密集,该镇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会等部门开展服务农民工普法志愿活动,组建了“工会+司法+志愿者”服务团队。志愿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农民工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并组织团队走进相关企业,为农民工答疑解惑、介绍法律援助程序,引导他们用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过去一段时间,我市人社、住建、工会、司法等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工作格局。今年前8个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广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讨薪1600余万元。聊城日报